渤海银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渤海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促进居民消费,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财政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相关规定,我行对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信用卡各类分期客户,自2026年8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贴息政策提供服务。此前已签署《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自2026年8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
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加强资金合规使用,推动政策尽快实施。具体办理方式、操作流程等变化细节,后续将通过渤海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等官方渠道统一发布,敬请留意。如需帮助,您可通过我行客服电话95541或4008895541(信用卡业务)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工作的大力支持!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