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不良资产受托管理费用收费项目及调整部分收费项目的通告
为推动不良资产受托管理业务发展,我行决定新增不良资产受托管理费用收费项目。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不断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决定对部分收费项目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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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注 |
使用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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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
不良资产受托管理费用 |
按协议价格收取 |
本行根据委托方委托,对受托不良资产清收及管理收取费用。 |
公示期三个月 |
企业客户、同业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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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06 |
国内信用证 |
国内信用证付款确认费:以信用证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0.15%/季收取,最低200元/笔,按季计费,一次性收取 |
国内信用证付款确认 |
90天为一季,不足90天按一季收取,四季为一年 按季度计算,不足一季按照一个季度计算 (自2026年2月27日起执行) |
企业客户 |
对于不良资产受托管理费用新增收费项目,我行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与“四公开”要求公示三个月,公示期满后方可执行新收费标准。若有疑问,敬请垂询渤海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咨询投诉电话:4008888811、9554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