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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客户关注问题解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全力确保国家政策红利及时、便捷、高效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内需潜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渤海力量。我行针对近期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现进一步解答如下:

  一、本次政策优化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涵盖哪些范围?

  答:根据《通知》要求,贴息范围扩展至信用卡账单分期。同时,取消《方案》中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调整后,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我行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办理的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且于政策实施期内结算出分期利息的各期账单,经我行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本次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时间是否延长? 

  答:根据《通知》要求,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调整后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贴息金额是否有变化? 

  答:根据《通知》要求,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账单分期)累计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不变。

  四、如何申请贴息?

  答:客户需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签署《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如未签署服务协议,将无法享受贴息,但不影响客户正常申请、使用我行消费贷款及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此前已签署《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自2026年1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署协议。

  、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规则是什么

  答: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办理信用卡账单分期时约定的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的50%。自客户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后的首个账单日起,按账单周期享受补贴利息,每期贴息金额=分期本金÷分期期数×贴息年化利率折算的分期利率,每个客户在渤海银行可享受的累计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上限为3000元。

  客户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成功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且分期利息入账日在上述日期的部分,可进行贴息。针对财政贴息范围内的真实消费,在每月分期应还本金及分期利息出账单时,将为客户统计当期应贴息金额,并于下一个账单日后将补贴利息入账至客户信用卡账户,直至分期结清(包含提前结清)或财政贴息政策期满(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六、如何查询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金额? 

  答:我行信用卡账单分期的贴息功能上线后,客户可在渤海银行手机银行、渤海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自助渠道通过查询账单的方式进行查看。对于2026年1月1日(含)后、贴息功能上线前客户已办理的符合贴息条件的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我行会在贴息功能上线后将应贴息金额入账至客户的信用卡账户。

  七、哪些行为会导致无法享受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 

  答:以下情形无法享受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

  1、如客户申请提前结清信用卡账单分期,则该笔账单分期申请提前结清之日所在的账单月不会再产生新的分期利息,该笔账单分期自该账单月起终止贴息(账单分期终止前已产生符合贴息条件的分期利息仍会正常贴息)。

  2、如客户的信用卡账户发生逾期行为,则自逾期之日起暂停贴息,如信用卡账户在政策有效期内解除逾期状态,可以补发贴息,如超过政策有效期信用卡账户仍处于逾期状态,则无法补发贴息。

  3、客户消费存在异常的,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存在虚构交易、套取贴息资金等违规行为;客户与他人合谋、恶意串通、套现、洗钱或有其他任何违法、不诚信等行为的,或者不配合我行调查情况的;客户出现违反《渤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渤海银行信用卡章程》、《渤海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约定条款》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等约定情况的。

  4、财政部门最终未审核通过贴息的。

  5、其他不符合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账单分期业务。

  如客户出现上述情况,按规定不予财政贴息,对已享受财政贴息的,我行有权以适当方式扣减或追回贴息金额、追究客户法律责任,并如实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报送。

  八、本次贴息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答:在办理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客户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官方渠道申请贷款。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理贷款的,包括“包装贷”、“职业背债人”、“高评高贷”等,我行严格予以禁止。

  为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客户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渤海银行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您可通过我行客服电话95541或4008895541(信用卡业务)进行咨询。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