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收费项目的通告
为促进中间业务发展,提升业务效率,渤海银行决定对“短信提醒使用年服务费”济南分行亲子主题借记卡优惠政策、“借记卡工本费”备注内容、“商业票据手续费”收费标准、““渤金账户”托管费”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编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注 |
使用客户 |
0114 |
短信提醒使用年服务费 |
包月:2元/月/账户 |
短信提醒使用年费 |
1、浩瀚及以上客户免收短信提醒使用费,普通客户升级为浩瀚及以上客户后从次月开始免收短信提醒使用费。 |
个人客户 |
0110 |
借记卡工本费 |
5元/卡 |
借记卡工本费 |
1.新开卡免费。 |
个人客户 |
0326 |
商业票据手续费 |
商业承兑汇票加保手续费:按照已承兑金额的0.2%-0.5%/季一次性收取;不足一个季度的按一个季度收取 |
向客户提供商业票据服务,包括根据客户申请对已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加保等服务 |
企业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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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
资产托管及资金存管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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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与委托人签署服务协议,对融入资金、偿还资金、交易资金、担保资金、专项资金及其他类型资金进行监管或存管,收取服务费用的客户资金监管和存管业务。 |
企事业法人、行政单位、社团法人、其他组织 |
“短信提醒使用年服务费”济南分行亲子主题借记卡优惠政策调整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借记卡工本费”备注内容、“商业票据手续费”收费标准、““渤金账户”托管费”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若有疑问,敬请垂询渤海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咨询投诉电话:4008888811、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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