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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电子商务代收”和“电子商务代付”收费项目的通知
为不断丰富电子银行业务产品,我行将于近期推出电子商务代收、代付业务。该业务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代收、代付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现将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服务收费标准(对公人民币业务)
编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类别 |
备注 |
使用客户 |
服务内容 |
收费依据 |
175 |
电子商务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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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笔收费每笔不得低于0.5;
2、按金额收费,收费比例不得低于0.5%;
3、协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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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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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定价需总行审批 |
企业客户 |
通过电子商务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B2C、B2B、ERP,以及B2G等领域的代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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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电子商务代收”和“电子商务代付”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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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电子商务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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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笔收费每笔不得低于0.5元;
2、按金额收费,收费比例不得低于0.5%;
3、协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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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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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定价需总行审批 |
企业客户 |
通过电子商务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B2C、B2B、ERP,以及B2G等领域的代付(含代发工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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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电子商务代收”和“电子商务代付”收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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