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渤海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
提示的公告
尊敬的渤海银行客户:
为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更好地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守护好客户的“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 号)要求,渤海银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其中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我行将通过多种方式分批开展提醒提示工作。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并通过营业网点、手机短信、电话外呼等方式对“沉睡账户”进行提醒提示。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的提醒提示通知或在我行有“沉睡账户”,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网点了解自身银行账户情况,以便及时查询、使用或注销,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等。
(二)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也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与个人要求您提供包括短信验证码、支付密码、网银密码、手机银行密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资金的操作,或是以任何形式发送手机网页链接,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保护您的资金安全。
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41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渤海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